早上上班快到長安東路的時候,我騎在外車車道上,車子已經靠近中央分隔島(大約一台摩托車寬度),完全沒預警左後方突然出現一台摩托車,
嚇了我一大跳,沒想到即將發生更慘烈的事情,兩台摩托車後照鏡架在一起他車速比我快有點被拖著走的感覺,然後事情發生了,
我的摩托車往左倒地,三四公尺後才停下來,這時候對方完全沒停車,甚至我在地上滑行的時候,還看到他在約100公尺遠的地方回頭看我一下。
我完全被車子壓在地上爬不起來,還好有好心的路人幫我把車抬起來,停好車子,扶我到路邊。(向那位不知道姓名的先生說聲謝謝)
另外碰巧有一位巡邏員警在後面,我跟他說我要報案,他以為我是自摔,我說對方已經騎車離開了,
大約五到十分鐘,員警回來了。告訴我對方被路人攔下來(感謝那位好心的先生),我看到一位男生,牽著車走過來。
巡邏員警跟他說,你這樣算是肇事逃逸。我聽到對方理直氣壯的回答,如果我想逃逸我就不在這裡。
在等交警來處理大約10分鐘的時間,直到筆錄做完為止,那位自稱台科大研究所的學生沒有說過半句對不起。
更不用說關心我的傷勢。
警察問說事情怎麼發生的,他說因為我突然左傾,沒有打方向燈。
是左傾喔!!我問他說我不是變換車道、左彎或是右彎為什麼要打方向燈..
他說好吧!算我的速度有一點快(只有一點嗎?),但是你沒有打方向燈。
救命阿!!這位研究所學生你是聽不懂阿?我才問你為什麼我要打方向燈。
而且如果你不硬擠入我的左側,或是當時立即減速,你我都不用站在這裡吧!
之後我家老爺來幫忙處理,因為我很氣對方連一句對不起都沒說,
老爺問他,撞到人不會說對不起阿?
這位研究所學生回答了一句非常經典的話:那如果是我受傷,誰來跟我說對不起?
哇!原來這是研究所學生的邏輯阿~~
這時候我們已經氣的不想跟這個人有任何的交談了,
本來員警想幫我叫救護車,看了自己的傷勢以後,決定不要浪費資源,
做完筆錄後,我們便自行就醫。
對方的父親來的電話,說要來醫院「了解」狀況
真的只是純了解
研究生父親來的第一回合就把我家老爺氣的七竅冒煙
研究生和他父親說,我跌倒以後,他就自己停下來看。(那你為什麼是跟著巡邏警回來的阿?)
再來的幾回合分述如下:
1.騎摩托車本來就容易受傷(靠!如果說你兒子不擦撞我我怎麼會受傷)
2.問他研究生哪裡去了?父親回答說他去上課了。(滿20歲的成年人該自己負責任了吧!而且我們難道不用上班嗎?)
3.說他兒子騎車快,父親說可是他載我的時候不會騎的很快阿!(誰管他載你的時候騎的快不快)
4.說我的傷勢「只是」滑倒擦傷(靠!那如果你兒子滑倒擦傷會是「只是」)
5.一樣咬定我左傾沒有打方向燈
6.年輕人騎車在所難免會鑽洞(你愛怎麼鑽誰管你,但你害人摔車就是你不對了)
在討論過程中,那位父親不斷的觀察我的傷勢,並且還下了一個結論,你的傷勢沒大礙嘛!!
我跟他強調,傷勢是一回事,我受傷是事實,你兒子欠我一個道歉,道歉不花錢,把人扶起來也不花錢,
請他兒子親自來道歉。可惜,這位父親連讓孩子負這點責任的意思都沒有。
好吧!!我們等30天後的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吧!!
誰對誰錯一目了然
只能說有什麼樣的孩子就是有什麼樣的父親
這位負親連基本的道義責任都沒負擔
隔壁床的也是車禍,子女趕來把肇事者痛罵一頓,
可是這肇事者還把傷者送到醫院,幫他負擔了掛號費..
而我們的肇事者去上他的課,
肇事者的父親更是一付我家的孩子沒有錯的態度
原本我只要求肇事者向我真心誠意的道歉,並負擔醫藥費,
原來人家並不認為他該道歉,他該負擔醫藥費用,
那就只能等報告出來了
還好,我堅持要報案,否則對方的態度應該會更加的惡劣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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