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已經發生一個月了,詳情請看這裡
我也一個月沒有騎摩托車了
除了自己心理的因素以外,主要的原因是自己不再是一個人了
這次僥倖沒有大礙,但是上班時間的確大家騎車都是橫衝直撞的,
你不撞人,難保人家不撞你。
根據交通警察機關的規定,要一個月後才能夠申請交通事故研判分析表,
因為這個月家裡又另有插曲,這件事情比較起來好像不是那麼重要了,
想說等有空再去申請好了。
不過這整整30多天,除了一通簡訊外,
對方完全沒有表示任何的關心。
今天中午在辦公室裡接到一通電話,
是對方的強制保險公司打來的,表示交通事故研判分析表已經出來了
請我提供單據理賠醫療費用,我順口問了一下,
那責任是誰的,保險公司說是對方的,他還說難道對方不承認嗎?
一股火直燒腦門,
對阿!事情發生的時候不承認,知道報告是自己的錯也沒有所表示,
以為只要理賠醫療費用就沒事了,
拜託,那個醫療費用本來當場就是他們應該要出的,
那不然換一下角色,換他們被撞一下,然後對方賠償醫療費用,完全不承認錯誤
這樣就會原諒對方了嗎?
衝動之下,跟保險公司的業務員烙下狠話,
請他轉告對方,這件事情絕對不會那麼容易就解決了。
掛上電話仔細想想,我好像也不能拿他怎麼樣,
告他,告什麼呢?
只不過是在手上留下了大疤痕,
在家休養不過一天,
上藥的時候很痛→誰管你怎麼痛
想了想好像只能當自己出門被狗咬了→這樣說好像又侮辱到狗了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